近日,司法部公布299个人民调解委员会“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999名人民调解员“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名单。其中,汕尾市1个调委会、2名调解员榜上有名。 汕尾市陆河县河口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城区捷胜镇东坑村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胡佳权、海丰县城东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员黄信生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称号。 汕尾市广大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全面贯彻实施人民调解法,不断拓展调解工作领域,扎实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接下来,将充分发挥调解职能优势,增强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助力汕尾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南方+记者 彭骏 南小渭 南方日报、南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