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在省纪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坚守政治机关定位,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诚履行职责,奋力拼搏进取,勇于攻坚克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纪检监察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971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368件,立案954件,采取留置措施77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49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5件52人、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215件、“为官不为”问题和案件171件387人、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94件133人(其中“保护伞”67人)。 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两个维护”坚决有力 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带头示范引领,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固定为常委会第一议题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常设议题,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省纪委和市委部署要求,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提出贯彻落实措施。以党员干部大会、专题培训班、“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多种形式,把政治站位、党员身份、职责使命、家风家教、缺点不足摆进去,深化全员学习,形成浓厚学习氛围,着力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境界情怀和工作本领,增强为党尽责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把坚决落实“两个维护”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加强对党内政治生活状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动响应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决策和中央纪委、省纪委的工作部署,积极协助市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中央巡视整改,把市纪委承担的整改任务细化为58项具体措施,逐项推进落实。 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度优势不断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决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统一部署,市县两级监委如期成立、有序运转,取得预期成效。加强问题线索和案件监督管理,实行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分办,强化调查措施使用审批监管。抓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专门制定出台审理工作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加强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确保案件质量。深入学习贯彻宪法、监察法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出台的制度文件,制定实施监督执纪监察工作规程、审查调查措施使用规范、专案审查工作等制度规范和执纪监督监察常用文书,制定出台市直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监察机关工作办法等制度,探索建立查办案件协作机制,推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 坚持把监督挺在前面,权力监督格局逐步完善 全面加强日常监督,强化监督检查部门和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综合运用谈话函询、检查抽查、监察建议等形式,提升监督实效。着力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协助市委制定出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一把手监督的意见》,逐项细化明确监督措施和责任,建立涉及“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单独台账,落实对党组织一把手的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对新任党组织一把手发出书面提醒函。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按照“七看”要求,把握执纪政策和策略,根据违纪事实、性质、情节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努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同时,着力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市33名党委(党组)负责人按规定要求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428名领导干部提交书面述廉报告,对报告情况不全、不到位的进行集体约谈并责令修改完善,重新报送。坚持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共问责管党治党不力的党员领导干部90人,强化问责一个、警醒一片、促进一方政治责任落实的效应。 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巡察利剑作用更加彰显 强化政治巡察,围绕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紧盯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查找政治偏差,进行政治体检。协助市委修订《汕尾市委巡察工作规划(2018-2022年)》,科学谋划巡察任务,落实市县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情况汇报报备制度,压实巡察工作主体责任。完善上下联动巡察监督格局,统筹推进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提级巡察和交叉巡察,市县两级巡察机构共开展4轮常规巡察,顺利完成对海丰县、陆丰市、城区的脱贫攻坚专项巡察,提前一年实现对全市142个省定贫困村巡察全覆盖,对3个县级公安局党委进行提级巡察。积极创新巡察方式方法,主动争取作为全省县级异地交叉巡察试点单位,统筹安排30个巡察组对4个县(市、区)机关单位、5个乡镇和73个省定贫困村开展异地交叉巡察,着力破解熟人社会、人情干扰难题,得到省委巡视办的肯定。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落实巡察情况“双反馈”“四通报”制度,开展巡察整改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传导巡察整改责任和压力。全市共巡察党组织227个,立案118人。 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巩固拓展 对标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精神,协助市委制定出台《汕尾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意见》,严查各种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防止反弹回潮。持续深化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把整肃“为官不为”作为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重点,细化落实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具体措施,坚决整治“中梗阻”“下梗阻”,围绕文明创建、扫黑除恶、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突出问责严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进一步发挥全市283个“政务整治、正风肃纪曝光台”作用,坚持对典型问题和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加大生态环保领域的问责追责力度,推动生态环保责任落实,针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深入现场实地检查,对整改不到位的责任领导进行问责。围绕禁毒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为推动陆丰成功摘除“毒帽”提供了有力的纪律保障。 坚定不移反腐惩恶,群众反腐获得感有效提升 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2018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紧盯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关键环节严惩腐败,强化重点案件攻坚,优先处置中央巡视组移交的问题线索。持续加大追逃追赃工作力度,推动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 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发挥纪律治本作用,加强纪律学习和警示教育,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党纪处分条例,组织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举办处级干部(扩大)党章党规党纪培训班,向全市党员干部发放《正风反腐警示录2018》警示教育教材,组织党员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征文活动,坚持在重要节点发送廉洁提醒短信,切实提高纪律意识。 在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方面,全市纪检监察机关以落实基层正风反腐三年行动方案为抓手,围绕8大领域惩治工作,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434件, 集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治理,狠抓线索排查、案件查处、追责问责,着力纠正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弄虚作假等突出问题,严惩优亲厚友、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等违纪违法行为。扶贫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得到省纪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全力推进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不等不靠、主动出击,较快打开工作局面,得到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的肯定。(记者 卓科荣 通讯员 汕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