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帼梅)1月24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获悉,市区将启用23所学校内场地,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车辆临时停车场,开放停车时限是2月1日至11日。 为解决春节期间市区小型客车的停车问题,全力为人民群众欢度春节、平安出行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市区交警大队联合城区政府教育局决定启用市区23所学校内场地,作为春节期间免费向社会开放的小型车辆临时停车场,车主将车辆就近停放到临时停车场内,严禁在道路上乱停放,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 23所学校分别是汕尾中学、新港街道中心小学、新港街道中心小学渔村分校、新港街道海滨小学、新城中学、城区职校、香洲街道中心小学、香洲街道新楼小学、香洲街道新城小学、田家炳中学、凤山中学、凤翔逸挥基金中学、田家炳中学香洲学校、凤山街道中心小学、凤山街道第四小学、凤山街道继彭小学、凤山街道林伟华小学、东涌中学、东涌镇中心小学、红草镇第一中学、红草镇第二中学、马宫中学、马宫街道长沙小学。 临时停车场所开放停车时限是2月1日(农历十二月廿七日)9时至11日(农历正月初七)24时,进场停放的车辆在开放停车时限到期时,应自觉结束临时停放自行开走,否则,公安交警部门将依法拖离。停车对象为七座位(包含七座位)以下的小型汽车,其他车辆不得停放。每天8时半学校开门,准许车辆进出入停车场,21时停车场关闭,不准车辆进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