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5-22 16:46| 发布者: swcszx1| 查看: 571| 评论: 0
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陈烈锥)5月20日,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举行“共建互助”工作方案签字仪式,建立跨区域共建互助机制。
为促进深汕两地基层检察院建设均衡协调共同发展,进一步提升基层检察院建设整体水平,海丰县人民检察院与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结对开展“共建互助”工作,积极推进双方在检察业务、检察文化、党建队建、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合作,真正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助共赢,共同推动深汕区域检察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