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 (记者 邓帼梅 通讯员 朱惠霜)近日,陆河县人民法院开展上门立案活动,以“零距离”的诉讼服务方式为行动不便的当事人提供便捷立案服务,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朱某甲与朱某乙、某财产保险支公司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诉前调解未果。 当了解到朱某甲独身一人且是低保户,因交通事故致残尚在住院治疗的实际情况后。当天,陆河县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带领立案庭工作人员到医院,为原告朱某甲现场办理了立案和诉讼费缓交手续,并依法为其案件开通了绿色通道。考虑到朱某甲家庭贫困,法院还建议其及亲属向民政部门申请社会临时救助,以减轻家庭压力。 该院切实提升便民服务水平,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做实做好病残困难当事人诉讼服务的举措,受到当地老百姓赞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