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日报讯(记者 林敏 通讯员 黄雅敏) 近日,陆丰市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分二期付还拖欠的工程款。 被告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将某大厦消防工程部分工作交由原告刘某文施工。自2020年3月至2021年4月期间,原告刘某文在上述工程中做防火卷帘门安装。截止起诉时,被告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拖欠原告刘某文合法的工程款合计2万余元。刘某文多次催讨无果后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广东某发展有限公司支付所欠工程款。 建设工程往往都是先施工、后结账,正是这样约定俗成的交易习惯容易产生纠纷。陆丰法院受理后第一时间采取行动,承办法官在核实案情的基础上组织双方协商,为确保纠纷得到妥善化解,从法理层面耐心细致的展开说服教育,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确认双方结欠工程款,该款分二期付还,案件得到了顺利解决。 据了解,案结后,当事人刘某文还邮寄锦旗给陆丰法院,对法官成功调解合同纠纷案件表示感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