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 推荐人选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7〕232号)要求,现将汕尾市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从2017年11月20日至11月28日。在公示期内,若对拟推荐人选有异议,可以通过电话或书面向汕尾市教育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 受理部门:汕尾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3390698、3390663 邮政编码:516600 联系地址:汕尾市城区红海中路
附件: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
汕尾市教育局 2017年11月20日
附件
2017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拟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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